问:可不可以注册一家没有「有限公司」或「Limited」字眼的有限公司? 答:不可以。香港有限公司名称必需包含「有限公司」或英文「Limited」字眼,以表示该公司股东对未来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。 问:公司中文名称可否用简体字? 答:不可以。必须使用中文繁体字。 问:公司名称可否只注册中文名或英文名? 答:可以。 问:可以用那些语言为公司命名? 答:可用中文或英文命名,名称中可包含阿拉伯数字,但不可以中英文混合使用。 问:公司名称有什么限制? 答:除非另行申请牌照,公司名称不能包含「银行」、「保险」等字眼,也不能包含可能令人误会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关系的字眼。 问:公司名称必须使用与业务范围相关的字眼吗? 答:不需要。香港的公司法无要求公司名称必须与业务范围相关。而且,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受限制。 问:公司注册后可更改名称吗? 答:可以。 问:香港公司名称与内地有什么不同? 答:香港公司命名较自由,在不重名的前提下,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成功注册的字眼在香港都可以注册。不论注册资金大小,香港政府都允许公司名称含有「国际」、「集团」、「控股」、「实业」、「投资」等字眼;公司名称前面还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国家或地名,如:法国、美国、意大利、日本、香港、上海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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