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供的资料: 1)外方注册证书; 2)商业登记证 3)董事任职文件 4)银行资信证明 香港投资者,以上1-3项须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; 其他国家投资者,以上1-3项须经中国驻当地领事馆办理认证(文件是英文时须译成中文) 5)首席代表和一般代表身份证或护照 6)首席代表照片一张(彩色2吋) 7)办公场地租赁合同 办理时间: 资料提供齐全15个工作日完成; 费用: 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(政府及其他工本费凭票另计约人民币1000元); 办理完成全部资料: 代表处登记证,法人代码证书,税务登记证(国、地税),印章批文,公章,财务章,法人私章;
办理程序: 签委托书并提供资料---交付定金---工商登记---办理刻审批---办理代码证书---办理税务登记---完成并支付余款 代表处名称格式: XXX有限公司深圳代表处 或 XXX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代表处业务范围: 代表处统一的营业范围:代表公司开展业务联络及咨询 代表处的税收计算: 因代表处不可以直接经营所以以代表处的开支多少来计算交税:总支出/85%X5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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